- 索 引 號:QZ10905-0101-2025-00004
- 備注/文號:永玉政〔2025〕8號
- 發布機構:玉斗鎮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3-20
各村委會、鎮直有關單位:
玉斗鎮編制的《玉斗鎮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響應工作方案的通知》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玉斗鎮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0日
(此件主動公開)
玉斗鎮人民政府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響應工作方案
一、為了科學規范、協調有序、快速高效地開展地質災害應急響應工作,根據國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家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福建省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福建省國土資源廳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響應工作方案》、《永春縣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的有關規定,結合我鎮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二、玉斗鎮人民政府應急響應依據地質災害險情災情等信息情況,設置A、B等二個級別的應急響應工作方案,分別由鎮長、分管領導、自然資源所、民政辦、水利工作站、駐村工作隊等工作人員赴現場指導開展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
三、地質災害險情災情等信息來源主要是:縣委、縣政府領導批示指示,縣政府其他部門,各村速報信息,媒體及其他信息等。
四、啟動各級應急響應工作方案的決策程序是:縣政府啟動I級應急預案,我鎮自動啟動A級應急響應工作方案;其他納入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管理日常決策程序,由自然資源所匯總信息,提出建議,按程序報局領導決策。
五、A級應急響應工作方案分為成立或不成立地質災害應急防治指揮部兩種情況,B級一般不成立。成立地質災害應急防治指揮部的由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工作。
六、各級應急響應工作方案由應急響應組織、應急響應行動和應急響應保障等構成。
(一)應急響應組織
1、A級方案
由鎮長或由鎮長委托鎮分管領導帶隊組成應急工作組赴現場,成員主要包括辦公室、自然資源所、民政辦、駐村工作隊、事發地村等有關單位主要負責人。
專家組由上級政府、自然資源局委派,2~3人組成。
由縣地質環境監測中心組成應急調查組、信息保障組和預警組,配備遠程會商、快速探測和衛星通訊等裝備,隨鎮工作組赴現場。事發地村級主要負責人參加鎮工作組赴現場。
2、B級方案
由鎮分管領導帶隊組成工作組赴現場,成員主要包括辦公室、自然資源所、民政辦、駐村工作隊、事發地村等有關單位主要負責人。
專家組由上級政府、自然資源局委派, 1~2人組成。
由縣地質環境監測中心組成應急調查組、信息保障組和預警組,配備遠程會商、快速探測和衛星通訊等裝備,隨鎮工作組赴現場。
事發地村級主要負責人參加鎮工作組赴現場。
(二)應急響應行動
現場應急響應行動,分險情和災情兩種情況。
1、險情應急響應行動
(1)快速了解險情和搶險工作進展;
(2)開展地質災害應急調查,評估險情;
(3)擴大范圍調查地質災害災情隱患,掌握潛在威脅;
(4)根據需要,協調相關單位提供遙感資料或航空拍攝事宜;
(5)專家會商預測險情趨勢,做好專家意見記錄備案;
(6)安裝遠程通訊設備,實施遠程會商;
(7)研究提出預警建議和避險排險技術咨詢方案;
(8)研究決定向地方政府提出技術指導的建議;
(9)總結應急工作,提交總結報告,整理資料并歸檔。
2、災情應急響應行動
(1)快速了解災情和搶險救災工作進展;
(2)開展地質災害應急調查,核實評價災情,預測險情,應急監測;
(3)擴大范圍調查地質災害災情隱患,掌握影響范圍;
(4)根據需要,聯系協調相關單位提供遙感資料或航空拍攝;
(5)研究提出搶險救災技術咨詢方案;
(6)研究決定向地方政府提出技術指導的建議;
(7)調查誘發因素,做出地質災害責任認定,并做好專家認定意見備案;
(8)安裝遠程通訊設備,實施遠程會商;
(9)總結應急工作,提交總結報告,整理資料并歸檔。
以上是基本處置工作內容,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和響應級別不同,可以增加或減少具體工作內容。
(三)應急響應保障
1、人員調配
一般工作人員分現場工作人員和后方工作人員。現場工作人員由調查處置、信息傳輸和專用設備操作等方面人員組成,具體工作時與鎮應急機構工作人員聯合組隊。后方工作人員由信息、通訊、設備和后勤等方面人員組成,工作重點是為現場工作組提供保障。
專家組由縣自然資源局地環、礦管股根據應急響應等級和災情險情特征,從永春縣內外或從泉州市自然資源系統突發地質災害應急管理專家庫中遴選。
2、裝備配置
應急工作裝備配置,依據應急響應級別和應急工作實際需求,酌情選定,由縣地質環境監測中心提供相關裝備。
(1)調查監測裝備:數碼攝像機、數碼照相機、地質錘、放大鏡、望遠鏡、手持GPS、激光測距儀、三維激光掃描儀。
(2)通訊裝備:遠程視頻會商系統、衛星電話、對講機。
(3)相關軟件:專業制圖及影像處理(遙感)軟件、地質工程設計軟件。
(4)車輛:車載發電機、車載應急系統
3、資料保障
由自然資源所會同縣地質環境監測中心做好資料整理、集成化質量檢查工作,逐步建成應急響應信息平臺。應急響應資料必須滿足應急響應地區需要,要求彩色紙介質和電子版同時準備,精度應達到應急要求。具體應急響應工作中,資料保障依據應急響應工作需求具體確定。
(1)背景信息
行政區劃圖(MAPGIS和JPG)
地形圖(MAPGIS和JPG)
地質圖(MAPGIS和JPG)
(2)基礎地質災害資料
地質災害分布情況
地質災害發生區域易發程度分區圖(MAPGIS和JPG)及說明書(WORD)
歷史災害情況(WORD)
發災點及其周圍自然災害發育情況
市、縣地質災害應急預案信息
地質災害隱患點和危險點信息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信息
(3)其他資料
近期降雨預報、地震或重大工程等信息(WORD)
地質災害氣象預警信息
衛星和航空遙感圖像及數據
七、永春縣玉斗鎮地質災害應急相關機構與職責
(一) 永春縣玉斗鎮地質災害應急防治指揮部及職責
當縣政府啟動I級應急響應預案時,玉斗鎮人民政府成立地質災害應急防治指揮部。總指揮由鎮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分管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鎮領導擔任,成員由鎮辦公室、自然資源所、民政辦等主要負責人組成。
地質災害應急防治指揮部負責應急響應決策指揮,主要職責任務:
1、決定玉斗鎮A級應急響應啟動;
2、決定應急響應工作上報縣政府和縣自然資源局的事宜;
3、領導鎮地質災害應急工作;
4、部署縣政府和縣自然資源局交辦的應急任務;
5、決定對外發布的應急工作情況;
6、決定玉斗鎮A級應急響應終止。
(二)鎮地質災害應急防治指揮部辦公室及職責
在鎮政府成立地質災害應急防治指揮部時,設立指揮部辦公室,由鎮辦公室和自然資源所、民政辦有關人員組成。
其主要職責:
1、承辦地質災害應急工作專題會議、活動和文電等工作;
2、負責接收、核實地質災害信息,向指揮部報告,并保持與縣政府、縣自然資源局、有關部門、村委會、上級地質勘查單位和應急隊伍的聯系;
3、傳達指揮部應急指令,并督促檢查指令落實情況;
4、協調鎮工作組、各部門和各村委會之間的各項應急工作;
5、及時向指揮部匯報災情和搶險救災工作進展,統一向新聞單位提供災情和應急工作等信息;
6、協助、指導各村開展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
7、負責地質災害應急處置方法、技術研究項目的立項申報和組織實施;
8、組織開展應急調查和宣傳、培訓和演練工作,負責地質災害應急管理方面的交流與合作;
9、承辦鎮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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