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大穩就業政策支持的通知》(閩政辦〔2025〕24號)文件精神,失業保險穩崗返還繼續實行“免申即享”模式,對參保企業2024年度不裁員或裁員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參保企業裁員率不高于參保職工總數20%的,給予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大型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30%返還,中小微企業按60%返還。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參照實施。經比對、審核,并征求相關部門意見,本批次有福建省永春新華印刷有限公司等426家企業符合2024年度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條件,擬發放資金共計2280807.26元,現向社會予以公示(公示名單詳見附件)。穩崗返還確認工作截至2025年12月31日,逾期視作自愿放棄穩崗返還資金,請相互轉告。
公示期為2025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8日(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若有異議,請實名以來電、來信、來訪的形式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反映。公示期滿無異議后,同時企業已確認享受穩崗返還資金的,將按程序發放穩崗返還資金。
確認方式一: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務服務平臺
確認方式二:企業經辦下載永春縣失業保險穩崗返還信息確認表(詳見附件),填寫相應信息,并加蓋公章,掃描為PDF版本發送至郵箱ycsb68000887@163.com,或者送到永春縣社會保險中心二樓201提交確認。
聯系電話:0595-23878228(永春縣社會保險中心);0595-23882664(永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附件1:2024年度永春縣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擬發放情況匯總表(第一批)
附件2:永春縣失業保險穩崗返還信息確認表
永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12月2日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